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

黃毓民的狗屁文章

呢條黑社會只係識做戲

2011.03.30 迎難而上 繼續衝擊

「人 民力量」堅決相信,非暴力議會抗爭是爭取民主的必須手段,面對專權政府、不民主的議會,只有不斷衝擊建制,才有突破的希望。人民力量兩位議員在2008年 立法會,高舉「沒有抗爭,那有改變」旗幟進入議會,背負選民「將抗爭文化帶入議會」的重託,所以我們掟蕉爭取金果金,掃場抗議預算案

掟蕉、掃場都可以講為非暴力?幾時可以在議會殺人?

衝擊建制,唔係真係肢體相撞既衝擊啊?熟讀歷史既黃毓民應該知到議會係議事既地方,係用口唔係用手,但係鏡頭前要搶眼未拱做羅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