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

還有道理嗎?

蘋果日報2011年06月20日

這天坐車去中環,車到北角就塞住不動了,不知過了多久,才到天后,連忙下車轉地鐵,才「順利」到了中環。
晚上回家看新聞,原來有一個背後有政客支持的男人爬上中環天橋頂搞「抗爭」,要見周一嶽,大鬧一場,令港島交通大混亂,還令一名盡忠職守的警長跌死殉職。
事情發生之後,「抗爭男」知道闖了禍,跪地求饒。但那個一直在背支持他的政客,卻理直氣壯地說,如果周一嶽一早肯出來跟「抗爭男」見面,就不會發生慘劇,又說這個男人有精神問題。
我們的人權,是不是已經「發展」到想見誰就見誰?如果想見一個人而這個人又不出來見面,就可以構成一個給社會運作帶來混亂的「抗爭」?
為 什麼做了官就不可以拒絕任何人的「召見」?且這個人還有精神問題。一個人的「抗爭」,造成社會混亂,如果在幾個小時的交通堵塞中,萬一有突發病人因此失 救,這條人命應該算在哪裏?如今,一個盡忠職守的警長殉職,這條命難道要歸到周一嶽賬下,就是因為他不肯一聽有人「召見」就出來見人?
那個政客,明明知道這個男人有精神問題,不但不帶他去看精神科醫生,竟然還支持他「長期抗爭」。如今出了事,是應該落案控告這個「抗爭男」,還是把那個明知精神出了問題但又一直在背支持他「抗爭」的政客抓起來?
雖然香港今天是誰聲大誰惡,但世事總還有些基本的邏輯和道理。
  • (李純恩)

    警方一定要深入調查,開死因庭,將陳偉業繩之於法!

6 則留言:

  1. 大舊衰無料到, 出事就賴鳩人!佢唔係社工碩士咩?唔輔導下精神病患者?
    想問下, 大舊衰係咪黑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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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以前同土豪關係密切,比碌能入左之係同社團關係又緊密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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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以前仲租黑人物大廈做會址, 被人踢爆又屌鳩勞永樂報串!自己光明正大又怕乜鳩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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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黃碌能擺明係黑社會,佢自己都認過13歲已經入能左黑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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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典解三合會成員可以做議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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