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

黃毓民妖言惑眾:掟野同抗爭何相干?

驅逐議員離場的權力擴展至各委會主席(都係會妨礙會議,立法會全體同委員會有乜分別,都係掟野!)非暴力議會抗爭是爭取民主的必須手段(掟野係非暴力抗爭?你可以掟野,其他人典解唔可以殺人?)黃毓民的黑道理又出一次醜!最好笑係佢二奶驚佢唔夠嗅,話孫中山都入過洪門來屁如黃毓民佢係黑社會被選民唾棄未唔好喊、dum地羅
佢二奶幫佢承認係黑社會
你條黑社會入議會係香港的不幸

2011.03.30 迎難而上 繼續衝擊

–回應收緊《議事規則》的聲明
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收緊《議事規則》,將驅逐議員離場的權力擴展至各委會主席,議事規則委員會除了吳靄儀議員一票反對之外,其他民主派議員,包括民主黨的何俊仁及劉慧卿,職工盟的李卓人及公民黨的湯家驊,全部都贊成收緊《議事規則》。
「人 民力量」堅決相信,非暴力議會抗爭是爭取民主的必須手段,面對專權政府、不民主的議會,只有不斷衝擊建制,才有突破的希望。人民力量兩位議員在2008年 立法會,高舉「沒有抗爭,那有改變」旗幟進入議會,背負選民「將抗爭文化帶入議會」的重託,所以我們掟蕉爭取金果金,掃場抗議預算案。2010年,我們為 「五區公投」辭職重選,再度獲選民授權,再次確認我們的議會抗爭路線!

在制度性暴力之下,民主派對不公平的遊戲規則 循規蹈矩,猥自枉屈,不敢抗爭,導致民主運動毫無寸進,已是無能之至!議事規則委員會中的四位所謂民主派議員,支持驅逐議員離場的權力擴展至各委會主席, 限制立法會議員的言論及表達自由,加重人民力量議會抗爭的代價,是公然打壓民主抗爭,愧為民主派。
立法會各委員會的主席大部份都是各黨派協調的結果,議員之間是平等的,主席不應有驅逐議員離場的特權,否則各黨派互相驅逐對立議員離場,只會激化黨爭。
「人民力量」敬告此四位議員,除非你們永遠鵪鶉,永遠放棄抗爭,今天你們為打壓民主抗爭施行的嚴刑峻法,最後必將自食其果,如商鞅一樣,作法自斃,落得五馬分屍的下場。
「人 民力量」強烈譴責此四位民主派議員與專權政治沆瀣一氣,打壓議會抗爭。「人民力量」必然與打壓民主抗爭的人為敵,從此是敵非友!「不怕孤立,才可獨立」, 對爭取民主的政治反抗者而言,只要堅持原則,堅定信念,就算再大的風浪,必定迎難而上,繼續衝擊《議事規則》,開創民主的新天!
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
黃毓民  陳偉業
2011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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